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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
发表于 2007-7-31 2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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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战略的分析
战略的含义
战略这个词作何解释?
依照军事战略的传统观念,它应该指运用军事力量以达到政治策略所定目标的一种艺术。这个定义是利德尔·哈特1929年拟定的,与克劳塞维茨的定义并无太大的差异。雷蒙特·阿龙在他的近著中,几乎一字不漏地照抄这个定义。
依我看,这个定义的局限性太大,因为它只说到军事力量。我愿予以修正如下:一种运用力量使之对于政治策略目标的达到作出最有效贡献的艺术。不过,这个定义对于整个的战争艺术都可以适用。按照传统,战争艺术分为战略和战术,最近又加上了第三个部分,那就是后勤。如果战略既非战术,又非后勤,那它又是什么呢?战术显然是在会战中使用武器的艺术,其方式要能使武器产生最大的威力。后勤是补给与运动的科学。二者所关心的都是“物质因素的相互作用”,所以二者更多地具有物质科学的性质,例如工程学。
劳埃德曾经划清“天赐的火花”与“物质因素的相互作用”之间的区别,而在拿破仑的词汇中“天赐的火花”就是战略。从这里只要再前进一步(这是常采取的一步),就可以把战略等同于天才的火花。但是又有人说天才就是一种无限度忍受痛苦的能力,所以不管是不是天赐的火花,战略必须以思想和理智为基础。如果它既不是一种物质科学,又不是政策的一个方面,那么它又是什么呢?
依我看,战略的本质就是一种抽象的相互作用,用福煦的说法,它是从两个对立意志之间的冲突中产生出来的。战略是一种艺术,它使一个人不管使用何种技术,都能驾驭任何意志冲突所产生的各种问题,其结果也就能使技术的使用发挥最高的效率。所以,它是力量的辩证法艺术,说得更精确一点,是两个对立意志使用力量解决其争执时所用的辩证法艺术。
这个定义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而措词很普通。但如果我们要想了解战略的思想过程,以及由此所产生出来的原则,就必须从这个水准上来思考。
战略的目的
一旦开始研究战略的目的,上述定义的重要性就很清楚了。
可以认为,战略的目的就是对于所能动用的资源作最好的利用,以达到政策所拟定的目标。这个目标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性质,或者是进攻性的(例如胁迫对方接受某种不利的条件),或者是防御性的(例如保护某些地区或利益),也可能只是维持政治现状而已。因此,十分明显,象克劳塞维茨提出的“决定胜负是会战中胜利的结果”这个公式并非对于所有的目标都适用。只用下述这条一般原则可以适用于一切情况:不考虑解决问题所用的方法,而只考虑想要达到的结果。这个想要达到的结果就是迫使敌人接受我们想强加于它的条件。在这种意志的辩证法中,当对敌人己经产生某种心理效果时,问题就已经解决了:那也就是说,他已深信再发动或继续斗争都是无用的了。
自然,这种结果可以用军事胜利来获得,但那并非唯一的方式。有时,军事胜利可能是无法获得的(例如对阿尔及利亚的反抗力量);其他的方式可能更为有效,这常为事实所证明。如果能从正确的角度,也就是从敌人的心理反应的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,则对于什么是决定性因素,就能够获得正确的认识——而且根据同样的道理,我们就可以确立一个思想过程,使其对于战场上的直接军事胜利,以及所谓新的核威慑战略,都能同样适用。
在对于克劳塞维茨的分析中,列宁曾经创造了经常为人所引用的格言,明白地指出决定性因素是心理性的。他说:“在战争中最正确的战略就是尽量延迟行动,直到敌人的精神崩溃,足以使一个致命的打击变得可能和容易时才动手。”不过,他是作为一个革命者来考虑问题的。他把政治行动看成是一种心理上的炮火准备——这和克劳塞维茨的古典的军事观念恰好相反,后者认为要用军事的胜利来摧毁敌人的精神。所以,照我看来,可以拟出一条普遍性的原则如下:要想解决问题,必须首先创造、继而利用一种情况使敌人的精神大大崩溃,足以使它接受我们想要强加于它的条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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