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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本主题由 长空 于 2008-7-12 17:44 解除置顶

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国务院公告

      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"起飞"--"锁定目标"--"发射R-77"--"目标已击落"--"返回基地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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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将永远铭记这个日子:2008年5月19日,五星红旗缓缓下降,13亿人民默默祈祷,向那些静默于废墟之下的生命志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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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震不可避免,当灾难已然来临,愿我们用这样的形式,寄托我们的伤痛和哀思,表达我们的信心和勇气。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,我们并肩而立;在不屈的中华大地上,我们众志成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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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四川!加油中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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